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中式明制婚礼礼节流程表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中式明制婚礼礼节流程表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一如果是和朋友见面,左掌扶右掌,拇指相扣,行礼站直,躬身前倾45度,手藏袖中用于日常生活中的行礼,现在的女子也可行简化揖礼(拱手)作为见面礼。
二如果是同长辈见面,则行大揖里,左手压右手(女子右手压左手)手藏在袖子里,躬身前行45度。
三,根据具体情况和具体场合容许你表现礼仪的程度,最简单的(拱手)作为见面礼即可。
明朝建立之后,朱元璋以复兴汉文化为己任,为恢复汉族礼仪作出了许多努力,其中的一个重要项目,就是规范了“五礼”。
朱元璋参考了古时礼制,编了部祭祀礼仪之书《存心录》;洪武二年开始修礼书,三年修成,朱元璋赐名《大明集礼》,这部书里详细的说明了“五礼”该如何进行。
当然了,朱元璋的礼仪之路并没有在此就停止,后来还修成了《皇朝礼制》、《大明礼制》、《洪武礼法》、《礼制集要》、《礼制节文》、《太常集礼》、《礼书》等书,尽一切力量去蒙古化,复汉族古时风仪。
朱元璋在位三十多年,除了忙于铲除朝中不安分力量,大概就是在复兴汉文化了吧。如果没有他的执着,很难说我们看到的大明会是什么样,也许是蒙汉皆有,不蒙不汉。和现在不伦不类的“中西合璧”差不多。
一句话,朱元璋对汉文化的贡献很大。
那别人婚礼要穿红色颜色的汉服比较好看,但是也千万不要压过新娘子的风头。穿那种浅粉色,还有那种紫色,蓝色都可以,但一定要不要穿正红色,因为哄正红色是新娘穿的颜色,如果你穿了的话,可能绝对别人来说就是不尊重新娘子,还欺负人家。
明代万福礼:行礼时两手握拳右手放在左手上,位于腹部正中央,两膝微曲,颔首低眉,口称万福,微微伏身而起。空手之礼,古代的一种交际礼仪。为周礼九拜之一,跪拜礼的一种。行礼时,屈膝跪地,拱手于胸前,与心相平,然后举手到地,接着俯头至手,头不至于地为空手。
洪武三年定制,用双凤翊龙冠,首饰钏镯用金玉、珠宝、翡翠。金绣龙纹诸色真红大袖衣、霞帔、红罗长裙,红背子。冠形如特髻 ,上加龙凤饰。衣用织金龙凤纹加绣饰。明代皇后常服称作“燕居冠服”,其功能仅次于礼服,用在各类礼仪场合中。如皇后册立之后,具礼服行谢恩礼毕,回宫更换燕居冠服,接受在内亲属和六尚女官、各监局内使的庆贺礼。皇后常服制度经过了多次修订,洪武元年,定皇后燕居服双凤翊龙冠、诸色团衫、金玉带等,洪武四年改为龙凤珠翠冠、真红大袖衣、霞帔等。《明会典》永乐三年的制度中,皇后常服定为双凤翊龙冠、大衫、霞帔、鞠衣等。
按照《大清律》,奸夫当场被抓的话根据情况不同结果也不同:
在中国古代对于男女关系一直当做礼教大防,对于通奸视为严重败坏人伦的大事,因此清朝以前就有允许本夫当场杀死奸夫奸妇的权力。《大清律》也有类似规定,当然本夫也有权不杀死,另行处置奸妇:
当时这个条文有一个明确的限制,就是要在发生通奸的现场,本夫才有权杀死奸夫。如果对方逃跑,并且顺利逃出,那么就不一样了。
二、奸夫顺利逃出通奸的现场,本夫将其杀死要受一定惩罚。
按照《大清律》规定,一旦本夫未能当场杀死奸夫,奸夫一旦离开通奸的现场,跑出门外本夫再追上将其杀死,那么本夫就要“杖八十”。当然,相比***大罪来说,这个处罚还是比较轻的。
三、如果奸夫反抗,那么即使逃离现场,杀死他也是无罪。
虽然《大清律》规定了奸夫有跑的权力,不过如果奸夫反抗,那么本夫在抓捕过程中将他杀死也是无罪。
四、本夫抓获奸夫以后再将他杀死,那么也要受一定惩罚。
本夫捉奸时虽然有权杀死奸夫,但是如果不是在捉奸当时就杀死奸夫,而是将其抓获以后再泄愤将他杀死,那么按照《大清律》,本夫要被“杖一百”,并处3年徒刑。
五、本夫捉奸时没有抓到奸夫,事后抓到则不能杀死对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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